您的位置:主頁 > 新聞資訊 >
2022上海留學生落戶細則(官方原文)
2022-08-18 01:57 自考


快速報名入口


姓名

手機  

【導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jīng)市政府同意,向有關單位印發(fā)了《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細則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

(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jù)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zhàn)略,加大海外人才引進力度,規(guī)范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工作,根據(jù)《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規(guī)范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修訂后的〈鼓勵留學人員來上海工作和創(chuàng)業(yè)的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滬府發(fā)〔2016〕8號)、《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新時代上海實施人才引領發(fā)展戰(zhàn)略的若干意見》(滬委發(fā)〔2020〕22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單位應是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合伙制企業(yè)(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以及符合本市產(chǎn)業(yè)發(fā)展方向、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經(jīng)營、依法納稅、按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yè)(非企業(yè)法人分支機構其上級法人注冊資金應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zhí)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蚩蒲袡C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本款第2、3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學歷學位和國(境)外學位。

  本款第5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如為最高學位的,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學位為碩士的,國(境)外學士學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

  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在國內校區(qū)或分校有就讀經(jīng)歷的,累計在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累計在外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80%。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國家公布的名單為準。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學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發(fā)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單,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發(fā)布的為準。

  留學人員在國(境)外學習獲得學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載明的頒發(fā)該學位證書的院校名稱為準。

  (二)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后2年內來本市并持續(xù)在本市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符合下述第四條第一款條件的除外)。

  2.符合本條第一款前4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符合本條第一款第5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xù)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的1.5倍,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過渡期內每年的繳費基數(shù)以官方對外公布的數(shù)字為準。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期限及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原則上由系統(tǒng)自動比對;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繳費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實際用人單位等第三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予認可。

  3.留學回國人員應為單位緊缺急需并發(fā)揮重要作用、需長期使用的人才,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網(wǎng)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派遣人員原則上不屬于申辦范圍。

  4.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5.符合國家及本市現(xiàn)行計劃生育政策。

  6.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第四條 激勵條件

  (一)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國際知名科研機構等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在世界500強知名企業(yè)、跨國公司等擔任高級管理、技術、科研職務,或者經(jīng)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以及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等,全職來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辦落戶。

  (二)納入“上?萍紕(chuàng)新職業(yè)清單”的用人單位,本市重點產(chǎn)業(yè)、重點區(qū)域和基礎研究領域等用人單位引進的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獲得科學、技術、工程和數(shù)學等緊缺急需專業(yè)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全職來本市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







注:以最新的政策為準,本文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及時聯(lián)系在線客服!
圖片由網(wǎng)友上傳,來源網(wǎng)絡,如有侵權,敬請告知刪除!

推薦專業(yè)
招生簡章
學歷相關
cisco
walmart
gamescast
spinwokrx
ngreen
vimeo
友情鏈接:
贏在路上學校 版權所有 京ICP備09037510號-1 聯(lián)系我們點擊報名
贏在路上學!“鏅嗨
京ICP備09037510號-1 京公安備110108007008點擊報名 聯(lián)系我們點擊報名

首頁

咨詢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