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導師是指通過教育學、應用心理學、社會家庭學的理論知識,幫助家庭幸福的專業(yè)人員。 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強調,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
報考對象
幼兒園、早期教育機構、小學、中學范圍內,教師、園醫(yī)、校醫(yī)、社區(qū)兒童家庭服務人員、校外輔導員;青少年活動中心、兒童心理咨詢中心、育兒中心、社區(qū)服務機構;從事家長培訓的各機構培訓師、有志從事兒童工作的各界人士以及關心孩子健康成長的父母們。
申報條件
(符合條件之一即可報名)
1、具有中專以上教育、心理、營養(yǎng)、醫(yī)療或護理專業(yè)學歷,同時有相關從業(yè)經驗3年以上;
2、具有大專以上相關學歷,有相關從業(yè)經驗2年以上;
報名資料
(1)2寸免冠藍底照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張
(3)學歷證書復印件1張